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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缺失的社会心态亟待“诊疗”

1998-03-30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邢兆远 我有话说

沸沸扬扬的流言,压得新疆阿克苏市依干其乡卫生院青年女医生赵新萍透不过气来。她整日黯然神伤,百思不得其解:当素不相识的受害者捂着伤口求助时,自己义无反顾地伸出救援之手,事后居然被不少人当作“反面教材”。

事情得从3年前说起。1994年12月28日晚,赵新萍正与开小杂货店的母亲闲聊,四川民工赵良晨被歹徒捅伤后闯进来寻求救助。赵新萍母女见其身受重伤,便火速安排车将其送往附近的农一师医院。在医院让交住院押金时,好心的赵新萍毫不犹豫地找来了在此医院工作的丈夫赵宏,让他在担保书上签了字。

赵良晨的脾脏被刀捅穿,横结肠断裂,伤口感染导致腹膜炎,因伤口不断恶化,24天后死在医院里。不久法院判决凶手12年徒刑并付给赵良晨的两个孩子5000元扶养费,而罪犯亲属实际只付了1000元。因死者家中一贫如洗,后来还有1.1万元的医疗费无着落。医院便按“谁担保,谁负责”的原则,每月从赵宏的工资中扣100元,直到扣满为止。人们替他们算了一笔帐,照这样扣下去需10年才能还清债务。

“不是爱管闲事吗?真是蠢到家了,救人反赔一万多,自作自受”、“这就是逞能的下场。傻得不知自己姓什么,活该!”、“这年头,遇事还是绕道走。不信吗?赵新萍就是好教材”……就在债务缠身的同时,赵新萍也被流言包围。她感到压抑、痛苦,万般无奈,只得找到市委,宣传部长潘先萍为此跑了两个月到处呼吁,市水泥厂慷慨捐出1.1万元,困难得到解决。但此事并没有画上号句,近来又起流言:潘先萍帮助赵新萍吃了回扣,索取了好处。

今年春节以来,“赵新萍事件”在新疆引起反响。人们在沉思:做好人居然成了问题!众人举出不少类似的事例:广东女兵邱玲与歹徒血搏,周围的人无一出手援助;某人在长江落水,同伴恳求围观者救助,有人竟伸手要救人费;重庆一女大学生愿意在课余时间陪伴身边无子女的老人,竟引起众人种种不良猜疑……这种失衡的“社会心态”不能不令人深思。人们不禁要问:这种“社会心态”究竟缘于什么?学者、作家孟驰北认为,在社会转型期,不少人以等价交换的利益原则来观察社会现象,甚至以此作为行为准则,于是产生变异心态: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想得到好处,没有利益的事还是不做为好。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系教师闻素霞说,这说明封建的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”的观念还有市场,有的人以己之心推及别人,从而造成认识上的偏差。新疆教科所的一位专家说,当前拜金主义、金钱至上等不良风气滋长,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的低劣商品泛滥、官场腐败、人际关系紧张等,也是这种“社会心态”形成的原因。

善良被嘲弄,神圣被亵渎,这是多么可怕的社会现象!新疆社科院专家史来宗认为,这看似小事,实则害莫大焉!如得不到矫治,会像瘟疫般蔓延,它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和道德,反过来也会影响经济建设。记者采访的新疆自治区党委机关、社科院、教科所、文联、新疆大学等单位的12名干部、专家、教授、作家的共识是,“治疗”这种“社会病态”是一项系统工程。一要营造良好的“社会环境”,大力弘扬正气,构筑起相互合作与尊重的人际关系,清除功利主义、拜金主义的污染,在公民中树立起新的价值观和道德观。二是加强和完善体制、制度和法制建设,筑起防御以权谋私、贪污腐化、坑蒙拐骗、相互欺诈、损人利己现象的长城,铲除滋生这种“社会病态”的土壤。三是先进性的道德教育与广泛性的道德教育相结合。领导干部要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、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,形成楷模群体,为全民作出表率;对公民进行遵纪守法和“利他教育”,使人们体会到“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”生命链的重要,从而认识到爱的责任、奉献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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